文:揭書宜
來源:第一財經(ID:cbn-yicai)
食用油相關運輸衛生要求即將正式實施。
據央視新聞,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衛生要求》,將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實施。標準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的術語,規定了散裝運輸容器基本要求、清潔、維護和管理,運輸作業,記錄等衛生要求。
央視新聞表示,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容器應采用食品專用容器,應在容器外顯著位置明顯標識“食用油專用”或“食品專用”字樣,容器內外均應干凈衛生。運輸非食品的容器不應運輸食用植物油。用于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的集裝箱液袋為一次性使用容器,不應重復使用。應確保運輸容器不滲漏、不泄漏,食用植物油不受到污染,且便于裝卸及運輸。
同時根據這一國家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先將容器內的殘留物清除干凈,并對容器進行擦拭等清理:一、運輸某一品種的食用植物油后,再運輸另一品種的食用植物油。二、運輸低等級食用植物油后,再運輸同品種高等級食用植物油。
同時根據國家標準,應對食用植物油裝油、運輸、卸油等環節進行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有效,以滿足質量追溯要求。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應少于運輸結束后2年。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現行使用的國家推薦性標準《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范》中,對散裝運輸容器也做出了多項規定,其中包括“應使用專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車和容器運輸”,并對運輸容器的清潔、維護和管理作出要求,但因為是推薦性標準,并未對核查和處罰等作出明確要求。
根據此前公示的內容方向看,強制性國標《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衛生要求》管理更為系統、嚴格,不但對運輸容器的專用性有要求,應使用專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油脂罐車和容器運輸食用油脂;還將對運輸罐車的清潔和檢查提出要求,要求對運輸罐車裝油運輸記錄進行檢查,經核實符合要求方可裝油運輸;此外,還將有對食用植物油承運方和接收方的管理要求。
今年7月,媒體報道的“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亂象問題”引起了公眾注意,食用油的運輸安全問題備受關注。
今年8月,國務院食安辦通報了對媒體反映的“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亂象問題”調查處置情況。針對媒體反映的“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亂象問題”,國務院食安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聯合調查組經調查核實后認定,罐車混運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違反基本常識,踐踏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是典型的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