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鄰居們在最近的一次日常聚餐時令人驚訝地宣布:參照心血管健康指導和他們讀過的書,不攝入肉類的飲食對心臟健康有益,因此“我們已經逐步變成了素食主義者”。 雖然此種做法可能顯得比較極端,但由此可見心臟健康已經成為很多人的首要考慮的問題了。
考慮到食物,心臟健康和飲食間的關系,有些人會選擇剔除食物,而另一些人則會簡單地調整他們的飲食。選擇由對心臟有益的原材料制成的食物是防范心血管疾病的一個途徑。以下我們會分享一些構成心臟健康飲食的主要元素是如何為食品制造提供指導的。
脂肪第一
任何利于心臟健康飲食的基石是減少飽和脂肪和膽固醇的攝入。 一般普遍的共識是消耗飽和脂肪中10%的卡路里和總脂肪熱量的30%或更少的平均水平。膽固醇的攝入應限制在每天300毫克或更少。
現在有脂肪含量宣稱的產品越來越少。 FDA認識到有兩種健康宣稱, 它們之間的區別在于達成共識的專家人數。重大科學協議(SSA)是需要由專家廣泛認同的證據所支持的。合格的健康宣稱可能由較少數的科學理論組成,但只要它們在某個領域是“合格的”,它們就不具有誤導性。兩種宣稱其實都是將健康狀況和某種特殊的食物相連接。
能做到對心臟健康有益的宣稱的食品必須符合嚴格的要求。聯邦法規(CFR)101.62部分的標題21對與脂肪相關的營養素含量聲明的概念進行了134個段落,將近7000字的詳細說明。
總而言之,一頓生成低保和脂肪的正餐或主食含有1克或每100克不到10%的來自飽和脂肪酸的卡路里。 總脂肪含量和膽固醇含量則是必須被標注的。
低膽固醇的非正規說明(膽固醇含量低,低膽固醇等)是參考常規消耗量而做出的。如果總量是30克或大于2湯匙,每份總脂肪含量小于13克,那食物的膽固醇含量為20毫克或更少。此處有一個對于保和脂肪含量的簡化解釋:如果食物含有2克或以下的飽和脂肪酸,則其可以被稱為是低膽固醇食物。
CFR101.75中明確列出了對膳食中飽和脂肪,膽固醇和冠狀動脈心臟疾病相關聯的要求。 聲明采用了“可能”或“也許能”降低“心臟病”或“冠心病”的描述語言。針對營養方面,使用了術語“飽和脂肪”和“膽固醇”并將兩者都列出了。依據CFR:“申明并未對任何因采取低飽和脂肪和膽固醇的飲食而降低冠狀動脈心臟疾病發生的機率進行歸納總結。申明指出冠狀動脈心臟疾病發生的風險取決于很多因素。”
意識到納含量可能會對健康申明的合格性產生影響,對于膳食食物,規定每份納含量不超過960毫克。 對于主食,720毫克是上限。
Omega-3s
很多人正根據醫囑服用并口味并不讓人覺得愉快的魚油補充物。 基本來說,醫生在處方上都會開出omega-3脂肪酸以促進心血管健康。 魚油的主要成分是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
ALA是在亞麻籽、油菜籽 、大豆和核桃油中發現的omega-3, 被人體攝入后部分后轉化成EPA。